國家藥監局網站今天(4日)發布《化妝品網絡經營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公告。公告指出,隨著互聯網經濟的高速發展,網購化妝品已經成為化妝品經營的主要渠道之一。網絡經營化妝品在為消費者提供便利的同時,也成為化妝品質量安全問題的重災區。近年來網絡經營化妝品的質量安全問題頻發,網絡經營化妝品的監督抽檢不合格率、風險監測問題發現率均顯著高于傳統銷售渠道。
為進一步規范化妝品網絡經營行為,國家藥監局組織起草了《辦法》,一是明確化妝品網絡經營的監管對象和監管部門。明確化妝品電子商務經營者包括化妝品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以下簡稱“平臺”)、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經營化妝品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明確國家藥監局及縣級以上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負責化妝品網絡經營監管工作。
二是明確平臺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管理責任。規定了平臺開展實名登記、日常檢查、違法行為制止及報告、質量安全重大信息報告等管理責任要求。
三是明確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的法律義務。規定了平臺內化妝品經營者應當履行的進貨查驗、產品信息展示、風險控制、問題產品召回、產品貯存運輸等義務。
四是明確化妝品網絡經營監管要求。對化妝品網絡經營監管中涉及的監督檢查職權、行政處罰管轄權、網絡抽樣檢驗、證據采用、網絡經營監測等作出明確規定。
《化妝品網絡經營監督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總臺央視記者 余靜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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