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日),自然資源部印發加強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項目規范實施和監督管理的通知,明確各地嚴格防范以生態修復名義違法采礦、破壞耕地行為。
自然資源部表示,此次聚焦的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項目主要包括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修復、歷史遺留礦山生態修復、海洋生態保護修復等工程項目。
自然資源部要求,各省(區、市)要根據實際,制定本地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項目管理辦法,完善項目管理制度,明確各環節管理要求;各地要充分利用遙感、測繪、地質調查等技術手段,對生態修復項目實施進度、效果等進行監督管理;堅持先規劃、后實施,嚴格防范以生態修復名義違法采礦、破壞耕地。
此外,自然資源部還明確,對生態修復中的形式主義、形象工程、虛假修復等行為,要及時通報和曝光;對造成嚴重損失、出現嚴重社會負面影響的,要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對以生態修復名義違法采礦、破壞耕地、違規銷售采出礦產資源或者超出批準的項目范圍采挖礦產資源等違法行為,要移交執法機構調查處理。(總臺央視記者 譚振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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