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東莞一民辦高中一次性收4000多元校服費,引發了輿論熱議。
據報道,該校在新生入學須知中提到,校服共30—31件,男生校服費為4033元,女生校服費為4043元。面對質疑,學校工作人員振振有辭地稱,校服報價屬實,含春夏秋冬裝、禮服裝、運動裝等,校服中有些是運動品牌,因此價格偏高,還特別強調“收費經過教育局和物價局審批”。
學生統一穿校服已經成為中小學的“標配”。通常情況下,校服可以分為夏裝、春秋裝和冬裝三款,除了基本的套數之外,學生可以根據各自情況按需購買。即便學生為了換洗方便多買幾件夏季校服,總數也不太會超過10件,一次性“打包”購買30多件校服,確實有點匪夷所思。
穿校服的初衷是為避免攀比,減輕家長負擔,便于學校統一管理,但是不讓攀比的校服打包賣4000多元,本身就成了攀比。如果有學生“自愿”不買高價校服,等于被掛到攀比、霸凌的行刑臺上:不穿校服的學生,是不是相當于把“家境不富裕”寫在了臉上?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東莞的這所民辦高中,招收的新生分為“公費生”和“自費生”兩種。其中,錄取分數線比較低的“自費生”每學期要交32000元的學費,而“公費生”每學期只要交2150元學費,并不是什么“貴族學校”。
還有,一次性“打包”購買30多件校服,即便沒有貓膩,也難以避免瓜田李下之嫌。有網友就質問學校究竟是學習的地方還是賣貨的百貨公司,斥責學校批發衣服的行為吃相太難看。
輿情形成之后,東莞市教育局高度重視,經專項工作組赴學校初步調查發現,東莞市光正實驗學校在校服采購程序、落實學生自愿購買校服方面未嚴格執行國家、省、市中小學生校服管理有關規定。對此,市教育局責成學校立即整改,健全完善校服采購程序,嚴格落實學生自愿購買校服的規定,自覺接受社會監督。看來,所謂已獲得相關部門認可的“合理收費”的說法,根本站不住腳。
值得一提的是,校服泛濫并非個例,已然有成為一種現象的趨勢。此前,曾有家長不無感慨地表示,已經被校服、班服,冬天的、夏天的、表演的……還有“班鞋”等搞得筋疲力盡,只是敢怒而不敢言。
旨在防止攀比的校服成了攀比項目,就很怪異,別假裝家長自愿、教育局同意。
來源:澎湃新聞
編輯:劉穎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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