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不斷滿足參保人員更廣泛的醫療保障需求,近期,河北省醫療保障局開展了醫療機構制劑納入河北省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相關工作。經過醫院申報和專家評審等環節,有202個醫療機構制劑納入河北省醫保支付范圍,自4月1日起執行。
這202個醫療機構制劑包括治療諸多常見病的藥品,執行統一的醫保支付標準。“納入河北省基本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機構制劑按照乙類管理,個人先行自付比例為10%,執行各統籌區醫保待遇政策。”省醫療保障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經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批準調劑使用的醫療機構制劑,可在規定調劑的定點醫療機構使用,并執行與生產制劑醫療機構相同的醫保類別。
醫療機構制劑,是指醫療機構根據本單位臨床需要經批準而配制、自用的固定處方制劑。“醫療機構配制的制劑,應當是市場上沒有供應的品種。”省醫療保障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機構制劑,應為臨床必需、安全有效、使用方便、價格合理,取得相關部門批準的注冊號或備案號,臨床使用滿1年以上,且在臨床使用過程中未發生過嚴重不良反應。目前,河北省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醫療機構制劑總數達到了471個,有效滿足了患者需求。(河北日報記者崔叢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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